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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迟》

  序--《不迟》的来历

  认识尼若,得缘于拙作《藏婚》,那时的她和很多读者一样,天天追着我更新,她说我的小说吸引她的不是故事本身,而是“西藏”二字,因为她和她爱人都在西藏生活过。

  最初我以为他们夫妇曾经援过藏,直到有一天,她说了她的职业是医生,她的爱人是个摄影师,现在已经不在了。西藏是她这辈子永远忘不了的地方。

  尼若的故事触动了我,不是因为他们的爱情有多轰轰烈烈,而是男主人公的职业:摄影--只拍西藏。因为我也喜欢摄影,还差点成了职业摄影师。尼若给我发了很多陆路拍的图片--有藏北的牧场,也有藏东南的民居,有风光也有人物。陆路的片子有个特点:减曝特别厉害,调子较暗,构图非常完美。西藏在他的镜头里,美得像天堂。

  熟悉之后,尼若开始聊她自己的生活。她喜欢古筝,从小就弹,三十多年了。她的古筝是紫檀木的,面板在一次搬运时有些开裂了。我问她为什么不换?她说不能换,因为她曾经用这架古筝给爱人弹过《春到拉萨》。

  我也有架紫檀木古筝,同样裂了面板,不过我马上就换了新筝,而旧筝却一直躺在筝盒里舍不得扔掉,倒不是有什么感情需要纪念,只是舍不得它曾经陪伴我的几年时光。尼若再次触动了我,一个能弹《春到拉萨》的女人,而且是个医生,该长得什么样子啊?我无数次想象着她长发覆背在月色下为爱人指尖跳舞的场景。

  突然有一天,尼若说:“我给你寄了样东西,你收到后别问我任何问题。”

  我以为她寄的是礼物--糖果或地方特产之类的。因为那段时间,我的零食柜里堆满了粉丝们从各地寄来的零食。

  收到后发现是个很旧的笔记本,我有些吃惊。我分三次把它看完了,看的时候,不时停下回忆里面提到的地方。日记中记录了关于他们爱情的片段,文字并不优美,很多时候甚至只是简单交代他们某月某日在某个地方拍了一张什么样的片子,却把我感动得一塌糊涂。当我们生活的世界里,两个人的结合不再是因为爱情,而是大房豪车和钞票,爱情已经变成了让人最不在乎的东西,而如今居然还有人为它不顾一切,能不让人感动吗?就像我后来跟一个读者交流时他说的话:“他们那么大年纪都敢去爱,我还不到三十岁,为什么就对爱情绝望了呢?”

  于是我跟尼若说,我想把他们的爱情写出来。是的,这时候我不想再用“故事”二字,我觉得用“故事”去归结他们之间发生的一切,是一种亵渎。

  我花了一年多时间写完《不迟》,这期间他们的爱情始终感动着我。写作的时候,我就像走进了他们昔日的生活,跟着他们喜跟着他们悲,有时候几天都写不出一个字。写到后半段,当他们的爱情在最绚烂、最耀眼的时候,戛然而止,我非常悲伤,整个人都处在一种说不出来的无助当中,仿佛我的生活也就此停止了。

  全稿完成后我传给尼若,她有一周没跟我联系。再联系时她说,她看后无法跟我说话,因为她太悲伤了,仿佛过去的那些日子就在昨天。

  我的编辑王若雅老师告诉我《不迟》的封面设计完成了,我发给尼若看了,她第二天给了我短信:“羽芊,能不能在封面上帮我加一句话:无论你在哪里,你都在我心上。”

  “无论你在哪里,你都在我心上。”简单的十二个字,却是尼若生活的全部。

  现在我和尼若已经成了很好的朋友,无论她去哪里,都会给我个电话让我知道她平安。其实现在对于尼若来说,身体的平安与否她根本就不在乎了,对爱人的思念让她不顾一切,她敢独自一人翻越川藏线上最险的路段--雀儿山,并且毫不在乎地抽着烟,也敢独自一人深入藏北荒原与狼共舞。她常跟我说,也许哪一天,她就这么走了,走在寻找他的路上,那是她最圆满的结局。

  我不想劝她要好好活着之类的话,当爱情成为奢侈,相比起那些一生从没感受过爱情美好的人来说,尼若是幸运的,也是幸福的。我只能祝福她和她的爱人,来生一定要在一起,生死与共,再不准抛下对方独自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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