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隆胸出问题造成的精神损害,法院不主张赔偿,原因在于隆胸女士应承担手术风险。近日一中院传出这一让爱美女士关心的信息。
4年前,爱美的张女士到重庆长城综合医院隆胸,医院使用“英捷尔法勒”凝胶注射法。手术后,张感到双乳肿胀、疼痛,后诊断为隆胸后并发疼痛,张起诉到法院,索赔4万多元。一审法院判决后,张女士不服上诉,要求赔偿续医费1万和精神损害5万元。
二审法院认为,后续治疗客观,但隆胸是为追求属于自己的美丽,张女士应知手术存在一定风险,自己也当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市一中院日前终审判决,驳回张女士精神损害索赔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