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女性 >> 专题栏 >> 女性健康度假完全手册--假日专题 >> 潇洒购物 >> 正文
节日购物谨防四种“陷阱”
http://www.39.net     时间:2005年09月22日
  山西省消费者协会于近日发出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国庆和中秋节两大节日消费高峰期,要警惕商家在购物凭证或服务单据中常设的4种“陷阱”。

     警惕商家在销售商品时对商品品质随意承诺,但购物凭证上却不明确标明商品的质地或品质,致使出现纠纷后,处理毫无依据。 

     警惕商家运用打折方式,变相弱化或免除消费者应该享有的权利。比如“打折商品不退不换”、“打折商品不实行三包”等,对于一些标明“处理品”的商品更要谨慎购买。

     警惕一些服务单据内容简单、缺乏必要的约定、不平等格式的合同、随处可见的店堂告示等情况造成服务领域消费者索赔困难。

     警惕在商家的维修服务中,对送修商品状况不做记录,对维修措施不做介绍和记录,致使消费者“三包”期内退换权利丧失。

     为让消费者在节日期间防止以上情况的发生,愉快放心地购物,山西省消协再次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后,一定要索取购物凭证或服务单据,并要详细阅读随商品附带的保修卡、产品说明书等相关条件,了解自身权利,对于商品的质地、价格、购买日期等重要项目,应要求经营者明确标注。

 来源:《39健康网》  

            【专家热线】  【进入论坛】  【网上投稿】 【关闭窗口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