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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性人,你的未来快乐吗?
http://www.39.net     时间:2007年02月16日

  西方基督教的《圣经》中有“上帝造人”的故事。上帝创造了第一个男人亚当,而后又用亚当的一根肋骨创造了第一个女人夏娃。

  性别本是天生决定,如今,随着医学技术的进步,变性已经不是天方夜谭。那些渴望改变自己性别的人,可以通过变性手术来“纠正上帝的错误”。

  在中国,当媒体和医学界过度宣传和炒作变性之际,变性人的生存境遇和社会压力却被忽视了。

  中国首位变性艺人,因为不堪周围人们的歧视,在网上发了一封绝笔书之后音讯全无……关注变性人的生存,拒绝过度的炒作,也许这才是我们最该做的。

  整理手头资料中,无意间发现一些关于变性人的报道。社会上有部分人采用“人妖”、“性变态”等这些词来表达变性人,似乎有种蔑视和鄙夷的姿态。我的思绪从河丽秀、金星这些艺人们又转到了《霸王别姬》中“我本是男儿郎,心却成了‘女娇娥’。”的台词,这些不得不使我感到有种震撼——变性真的能够达到原想的目的么?

  从心理学角度讲,“变性人”就是对自己性别及外生殖器的否定,从而要求变换其生理性别特征,医学心理学称之为“易性癖”。患此症状者男女都有,男女比例约为3:1。目前,中国有至少十万人要求变性,而已进行变性手术的不过千人。

  记得金星说过“我是生活在男性躯体中的女性。”这样的话,我当时并没有理会到此句话的深刻含义,直到前天看了部短片,才使我意识到生活中的确有这样的客观存在,主人公小琪爱慕身材高挑的男模特,渴望有爱,但他得到了么?变性人的感情比同性恋似乎来得更加脆弱,这样的感情是不是更加压抑呢?

  记得前些年有朋友去泰国旅行中拍了一张泰国人妖照片发给我,看后着实让我惊艳不已,“安能辨我是雌雄”之感油然而生,人妖似乎是自我社会性别认识的缺乏和人性的一种扭曲认识,我还是尊重一下他们的个人选择。不过话说回来,总觉得泰国人妖是违背了人性和伦理道德,成了被人利用的金钱工具,他们是被迫走上这一步的,这是对人性的摧残。

  我国现有法律的不完善,是变性人面临的难关。我国法律没有支持变性手术,也没有法律说不允许,所以变性手术走法律盲点。同时,我国法律目前不承认心理性别,也不承认手术后的性别。所以,很多变性者术后似乎处于真空无性别状态,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也无法改。例如一些变性者毕业了由于学校不改毕业证陷入困境、过去的夫妻关系,儿女关系如何确定等都有成了法律空白。

  所以,现在变性人应当能容纳到社会,对于变性人这一弱势群体,需要得到社会的认可和尊重。

 来源:39.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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