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口服流产药必须慎之又慎,在具有急诊、刮宫手术和输液、输血条件的医疗单位使用,必须在医生指导下,被确定为正常宫内妊娠,且妊娠在56天以内的早孕者才可以服用。
口服流产药 必须慎之又慎
近年来,口服流产药,以其使用方便、痛苦小而受到人们的青睐。应该说,这类药物的诞生,是医学进步的结晶,实践也证明这类药物已成为人类生殖与避孕的常规用药。然而,这类药物在使用中有严格的禁忌症,不是所有怀孕者都可以服用的,如果服用不当,轻者导致不全性流产,严重者便会发生大出血、休克,甚至死亡。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服用流产药,它有哪些禁忌症,口服流产药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呢?
妇科专家指出,首先,口服流产药必须在具有急诊、刮宫手术和输液、输血条件的医疗单位使用,必须在医生指导下,被确定为正常宫内妊娠,且妊娠在56天以内的早孕者才可以服用;其次,服药前必须详细了解可能出现的副反应,如出现大量出血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就医;再次,服药后8到15天应到原治疗单位复诊,以确定流产效果,必要时做B超或查尿-HCG,若确认为流产不全或继续妊娠,则应及时到医院做进一步的处理。
口服流产药的禁忌症一般有以下几点:一是对这类药物过敏者;二是有心、肝、肾疾病及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者;三是有使用前列腺素类药物禁忌症者,如患有青光眼、哮喘和对前列腺素类药物过敏者;四是带宫内节育器妊娠和怀疑宫外孕者;五是做过多次手术人流的妇女,由于子宫内膜多次受到创伤,子宫内膜粗糙,若选用口服药物流产,极易导致不全流产,反复出血、感染;六是怀孕时合并全身感染的,要先做消炎处理后,方能选择药物流产。
妇科专家提醒:人流非儿戏,绝不能轻视之。药物人流,一定要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
(实习编辑:谭淑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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