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买避孕药怕信息泄露,有人可能选择危险的堕胎
昨日下午,记者走访了福州几家药店,表示需要购买米非司酮类紧急避孕药,有一家药店员工表示,如果购药者执意不愿出示身份证,登记下姓名后还是可以拿走药品。
采访中,一位药店的负责人表示,他们接到福州药监局的通知后,就要求药店中的营业人员对购买米非司酮类药品的顾客进行登记,但在实际过程中,有些顾客根本不愿意出示身份证登记,他们也不好强求,最多让顾客留下姓名后买走药品。他无奈地说:“顾客如果提供的是假名字或者假身份证,我们也无法辨识。”
一药店黄姓店长表示,他们只是要求购买此类药物的顾客在前台进行登记,资料由收银台保管,在年终时进行归档,主要就是应对公安、卫生以及药监部门的检查,作为私营的药店,他们确实没有条件和能力对这些个人信息资料进行加密保管,因此也无法保证这些资料不会出现外泄的情况。不少市民表示,市药监部门没有对紧急避孕药实名制制定相关配套的个人隐私保护制度和措施,如果不良商家有意或无意将客户登记的资料散布出去,将会对购药者的隐私和名誉造成严重伤害。
记者采访了福州一些妇产医院,这些医院的工作人员表示,到他们医院做人流,不需要出示身份证、登记身份信息,“因为这是顾客的隐私,我们没权利这么做”。
有关人士指出,一些女性为了保护个人隐私,很可能放弃购买紧急避孕药,进而到一些医院去做人工流产。与紧急避孕的副作用相比,堕胎对身体的危害无疑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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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紧急避孕药需要“实名制”了。近日,福州日报报道指出,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药店出售紧急避孕药时,需要登记购买者的身份证信息。避孕药实名制的消息一出,引起网友极大关注。有人说紧急避孕药实名制是对隐私的侵犯,不能实名制,也有人说紧急避孕药实名制可以防止药物泛滥,应该推广。